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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第十三届人代会第七次会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班玛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2年04月13日    编辑:班玛县管理员

  ——在县第十四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上
  班玛县人民政府(2012年4月)
  各位代表:
  县十三届人大第七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责,紧密结合县情,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不少符合班玛发展实际,富有建设性和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县政府把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大事来抓。通过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严肃办理程序,及时召开意见、建议交办会,就意见建议的交办、时限、落实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承办单位精心组织、悉心协调,会办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办理,基本完成了办理任务。
  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关于县政府工作的各类意见和建议45件。其中,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10件、教育方面6件、医疗卫生方面2件、扶贫和生态移民方面4件、社会稳定方面8件、文化旅游方面2件、民生方面7件、其他方面6件。截止目前,得到解决的35件,占总数的77.8%,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8件,占总数的17.8%;因政策因素和客观条件所限暂时无法解决,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参考的2件,占总数的4.4%。
  一、基础设施建设方面(11件)
  1、才让卓玛、秀洛代表建议:马可河乡则达寺院的人畜饮水工程已经几届人代会代表提出,至今还没有解决,乡卫生院的吃水也很困难,涉及400余人及2000余头(匹)牲畜的人畜饮水问题,希望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尽快解决。
  办理情况:一直以来,人畜饮水问题是县委、县政府最为关心的民生问题。2000年至今,已解决了20处7484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全县“十二五”人畜饮水规划已经省水利厅审查通过,规划列入人畜饮水项目56处,将在“十二五”期间逐步实施。2011年12月,县水利部门已委托黄河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对马可河乡则达(帮义)寺人饮项目进行了实地定点测量,目前正在做科研报告。
  2、闹吾代表建议:灯塔乡部分地区水资源缺少,人畜饮水相对困难,其中帮查、加不卓、亚日则亟需拉通自来水,望上级政府考虑解决为盼。
  办理情况:已列入“十二五”人畜饮水规划,将在“十二五”期间逐步给予解决。
  3、依洛、闹吾、肯华、洛梅、贝太、叶代代表建议:由于灯塔乡地形地势特殊,多为高山丛林,传统的牧民房屋很多都建在高山上,这对群众生产生活及脱贫致富等方面带来了诸多阻碍,为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趋势,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居住在高山中的牧户需搬迁至就近交通方便的地段,望上级政府基于此拨付专项搬迁资金,提供搬迁项目。
  办理情况:近年来,在省、州政府的安排部署下,班玛县大力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大部分群众结束了“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实现了定居。自2009年以来,灯塔乡共实施了276套游牧民定居工程项目,对符合项目认定条件的牧户由灯塔乡政府进行分配。今后,灯塔乡政府将在安排项目时首先考虑住的高、住得远、住的深的牧户,尽早解决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时,县政府将加大协调力度,争取更多的游牧民定居工程项目,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使全县群众的游牧民定居覆盖面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
  4、依洛、闹吾、肯华、叶代代表建议:由于灯塔乡辖村、社分布分散,道路交通网络不健全,部分地段未实现硬化道路建设,为方便村社之间往来,优化道路网络普及化建设,急需修建乡村公路,并新建相应的水泥桥,具体有:格日则村需建12公里乡村公路;可培村需建7公里乡村公路;要什道需建30公里乡村公路;仁青岗需建10公里乡村公路。(均属修建硬化水泥路);灯塔寺院连接其它地区道路状况不佳,需修建乡村公路2公里,涵洞1个,水磨沟口处需修建500米长水坝。
  办理情况:2006年,县政府已在要什道修建过14公里乡村公路;2007年,给格日则修建过34公里的乡村公路;2008年给仁青岗、牧羊、哇增达等村修建过10条11.16公里的村道硬化公路;2011年灯塔乡已经安排施工队修建了1条1-8米的小桥,便于僧众出行。
  5、闹吾、肯华、老梅、叶代代表建议:灯塔乡格日则及班前两村已实施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效果明显,效益可观,大大推动地区的经济发展,但我乡其余两个村均未实施整村推进项目,为切实提高其余四村牧民生活水平,提高经济效益,望上级有关单位能将我乡其余四村列入整村推进项目中。
  办理情况:整村推进项目是班玛县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有效途径,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全县范围内争取并大量实施整村推进项目,得到了农牧民群众的支持和好评。今后,将加大协调力度,争取更多的扶贫项目,分期、分批进行实施。灯塔乡仁青岗等村已列入2013年的实施计划中。
  6、俄昂、求更华、帮多代表建议:江日堂乡政府驻地自来水年久失修,建议有关部门予以维修;建议修建到白扎寺的公路;江日堂乡子沟需要修建人畜饮水工程;尕日麻牧委会采穷沟需要修建一座水泥大桥请求给予帮助。
  办理情况:随着班玛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口的不断增多,切实对乡镇政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基层乡镇政府基础设施仍然薄弱,影响了乡镇政府日常工作的开展。因此,县政府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将全县9个乡镇列入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的规划中统一建设。白扎寺道路,县交通部门已录入电子地图后进行上报,等批复后修建。采穷沟已于2010年安排修建4-16米的中桥,因群众协调工作不到位,影响了施工进度,2011年未完成。目前,工程形象进度已达60%,争取年内竣工并交付使用。
  7、公社、忠忠、杨杰代表建议:亚尔堂华德寺和帮义村村民居住地点离河道远,人畜饮水特别困难;吉拉沟居住的村民没有乡村公路出行不便;王柔和果芒村的乡村公路需要修建。
  办理情况:亚尔堂华德寺和帮义村村民人畜饮水问题已列入“十二五”规划中。省交通部门对班玛县2012年取消所有乡村公路项目,县政府正在考虑从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修建吉拉沟居住的村居修建乡村公路。王柔村和果芒村的乡村公路,分别在2005年和2007年已修建。
  8、切保、阿桑代表建议:达卡乡佐诺、兰青村交通不便,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建议安排修建乡村公路和道路桥梁,解决交通困难问题。9、肉智代表提出:知钦乡乡村公路和桥梁需要新建或维修,望相关部门能列入计划,予以解决;因为物价上涨,导致各种建材价格上涨,游牧民定居工程中群众自筹部分难以落实,希望上级部门在工程建设中予以考虑。10、阿桑代表建议:吉卡、达卡乡村公路建设已经列入“十二五”规划,希望能尽早安排乡村公路、桥梁建设等项目,及早解决吉卡、达卡乡交通不便的问题。
  对8、9、10项的办理情况:因2011年班玛县赛翁公路、多达公路等部分项目施工队农民工因拖欠工资问题上访至省交通厅等部门,对班玛县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今年,省交通厅决定取消对班玛县所有公路交通新建项目。但县政府绝不放弃,积极协调,争取项目,在“十二五”期间着力解决全县乡村公路及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瓶颈,缓解农牧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二、卫生方面(2件)
  1、公社、阿桑、切保、德保等代表建议: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医疗环境和医疗水平,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建议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医务水平,配齐配强乡卫生院医务人员,充分发挥乡卫生院的基本功能。
  办理情况:在省、州各级部门的安排部署下,班玛县按照公立医院机构改革的相关要求,制定并实施了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实行药品零差价制度,进一步简化就医环节,使农牧民得到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全省范围内招考的10名全科医生已分配至各乡镇卫生院开展工作,同时县卫生部门于2012年2月在全县范围内招考了13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并进行为期2个月的县级培训后,已充实到各乡镇卫生院,有效地缓解了乡镇卫生院缺乏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现象。
  2、俄龙代表提出:药品价格要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以减轻患者的药费负担。要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加大地方病、常见病的防治力度。要用好已经配发医用器械,并争取更先进的医疗设备。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学习培训。聘请有经验、有水平的医务人员,以提升医疗水平。
  办理情况:自班玛县实行公立医院机构改革制度后,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已全面实现药品零差价制度,并积极与州、省相关医院联系,对全县县、乡两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同时,每年县卫生部门组织乡、村两医务人员进行县级培训,提高了县、乡、村三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三、教育方面(6件)
  1、叶代代表建议:一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双语”教学,巩固“两基”成果,切实提高教学水平,提高牧民群众的综合素质。二是为保障学生在节假日安全回家和返校,配备接送学生的车辆。
  办理情况:根据全省教育工作大会和《青海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并结合班玛县实际,制定出台《班玛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方案》,将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分层次、有秩序、高质量地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县师资整体水平。督促县教育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学校安全检查力度,落实全县学校各项安全措施,加大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健全《寄宿生安全协议书》、《寄宿生接送证》和《寄宿生走读安全协议书》等安全制度,将学校安全工作列为年度学校考评的重要考核依据。经多方积极协调,山西汾酒集团捐赠一辆校车,并于3月中旬已为各乡镇寄校配备了一辆公用生活用车。
  2、成立尼玛、麻保、俄龙代表提出: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应从小学开始聘请好的外地教师,特别是聘请初中藏语文和英语教师来班玛任教;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配强、配好学校的领导班子。
  办理情况:历年来,班玛县各届领导班子始终坚持“科教兴县”的方针政策,对全县的教育教学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多措并举,全力推动班玛县教育工作步入规范化程序。一是县教育部门上下协调,积极沟通,每年利用寒暑假聘请省师范大学教授、专家来班玛县对全县教师进行专业知识技能水平的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全县教师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二是积极探索符合班玛县实际的教师教育激励新机制,鼓励教师不断创新教学方式,活跃教学氛围,通过物质奖励等措施,激发师资队伍的活力和热情,全身心投入到教育这项神圣的工作中。
  3、成立尼玛代表提出: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教育群众及时送子女入学,从而控制辍学率;狠抓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升学率、入学率;促成全社会都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不断使学校管理和教学质量得到提高。
  办理情况:2011年,班玛县“两基”攻坚工作通过了国家教育督导团评估验收。今年,全县教育工作重点将从数量向教育教学质量转移,一方面以强化师资力量为抓手,通过建立教师竞争机制,考评上岗机制,不断合理化师资结构,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逐步提高;县教育部门也相应制定了一系列学校常规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统考、学生成绩分析制度等,将逐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从而提升在校生升学率。另一方面,县政府制定出台《2012年班玛县“两基”巩固提高方案》、《2012年班玛县控辍保学方案》,继续实行“三包”制度,并通过加大“两基”巩固提高和控辍保学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增强农牧民子女入学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学生入学率的指标。同时,学生家长也要在节假日期间,积极主动担负起督促学生学习的责任,通过学校、学生、家长三方合力,逐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4、旦木求代表建议:要加强“双语”教育改革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明白道理,走出地区需要掌握汉语,走出国门需要掌握英语,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双语”教育改革并不是国家削弱藏语言文字工作和藏语教学,而是在加强藏语学习的同时,加强与外界的沟通。
  办理情况:加强和改革“双语”教育是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要求结合实际,作出的正确决策部署。班玛县各学校自建校以来,就从加快推进中小学教育布局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上,不断加强和改革“双语”教育工作。自2007年全县实施“两基”攻坚以来,省、州通过各种招聘渠道,招聘录用教师,其中“双语”教师比例占到65%以上;2009年秋季通过省政府实施的“顶岗支教”工作,每学期到县“顶岗支教”的教师约在55%左右,通过教师间的合作交流和加强“双语”培训工作,逐步提高了“双语”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县教育部门立足实际,不断整合和优化教育资源,调整教学模式,并利用学校黑板报、展板、横幅、发放资料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双语”教育改革的知晓面。
  5、成立尼玛、肉智、老梅代表提出:县藏文中学管理特别是安全管理方面有所松懈,教育部门应该注意解决这方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教育教学工作,逐步提高本民族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
  办理情况:在县委、县政府的督促下,县政府主管领导、教育部门等多次深入县民族寄宿制中学(县藏文中学)进行检查指导,并针对管理混乱的问题,及时召开校职工会议,就加强和规范学校管理制定相关措施。目前,县民族寄宿制中学的管理逐步走向正规化、科学化。
  6、达日杰、要什杰、肉哲、麻保、俄龙、成立尼玛等代表建议:县藏中要在积极培养藏汉双语翻译人员方面发挥作用;县藏中主要领导经组织考察后,应在学校教职工中进行选举产生,并进行任前培训;要管好、用好教育资金,对每年的教育经费实行财务公开,进行专项审计;县藏中应从外地聘请藏语文、英语教师,为不断提高双语水平做出努力。
  办理情况:县政府及时组织县教育等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由县民族寄宿制中学牵头,各乡镇寄校藏语水平高的教师组成工作小组,制定本县各校藏语校本课本。目前,已完成1-9年级全部课本编著工作,交县民语办进行全面校对,届时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教学试用。对规范管理教育资金的问题,坚持单位预算机制不变、会计主体不变、理财机制不变、资金所有权不变的原则,成立了全县财务核算中心。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收付、统一管理、分校核算、收支平衡、结余留用的原则,对全县各校的财务进行统一、集中核算管理,严格按要求执行公示和年终审计,每年接受省、州、县三级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四、扶贫和生态移民方面(4件)
  1、旦木求代表建议:全县545户2485名移民搬迁户,在实施游牧民定居点和建设养畜项目中不能享受有关政策,希望在落实低保、扶贫帮扶等优惠政策时也享受有其它有关惠民政策。
  办理情况:近两年,班玛县紧紧抓住第二轮西部大开发和上海青浦区扶贫帮扶的有利时机,实施了大量的惠民政策,逐步改善了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作为省定贫困县,在落实惠民工程时,县政府坚持“统筹规划,优先扶困”的原则,重点支持特困、五保、低保等贫困人员,在初步解决以上人员的温饱问题后,再支持次贫困人员,并根据个人帮扶需求,对其实施帮扶项目,促使帮扶对象从“输血”逐步转变为“造血”,最终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对于一些特殊的项目,县政府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数据,并通过县农牧、扶贫开发、民政等部门的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方可享受惠民政策。
  2、叶代、肯华、闹吾代表建议:在小型调庄搬迁项目上,望扶贫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后积极向上级部门呼吁,加大扶贫项目配套资金,并予以落实;在实施其他扶贫项目时,有关部门应多深入基层调研,走帐串户,根据每个村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合理分配项目。
  办理情况:在省州扶贫部门的指导下,县扶贫开发等相关部门通过深入基层,走账串户,充分了解扶贫乡镇、村的实际情况,并按照“各取所需,合理分配”的原则,对全县范围内进行扶贫项目的实施工作。今后,县政府在项目分配及实施过程中,更加注重因地制宜,结合乡镇、村的发展规划、完善基础设施等建设,以促进农牧民增产增收为突破口,切实增强县乡两级部门和干部群众的沟通和协调力度,努力实现贫困乡镇、村的脱贫致富的目标。
  3、文化吉代表提出:各乡镇、村、社要强化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群众,在扶贫项目的落实上要大力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办理情况:在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各乡镇政府干部职工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断加强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利用电视、新闻媒体、悬挂横幅以及发放藏汉状语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群众传达项目帮扶的作用,并通过讲解已实施的帮扶项目给群众所带来的实惠等等。通过采取灵活的方式方法和有效的措施,使群众逐步了解到项目实施的好处,从思想上有了转变,营造好的施工环境初见成效。
  4、依洛、闹吾、肯华、洛梅、贝太、叶代代表建议:加大对寺院的扶贫力度,健全扶贫制度,通过申请扶贫项目,提高寺院僧尼的生活水平,将寺院扶贫工作列入重要议程。
  办理情况:历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寺院贫困僧侣扶贫帮扶工作,建立贫困僧侣档案,落实有关惠民政策,将贫困僧侣纳入农村低保范畴给予资助。近两年,通过发放春荒凉、发放救助金和报销医疗费,改建定居房屋等形式,加大了扶贫帮扶力度。
  五、社会稳定方面(8件)
  1、阿桑、文化吉、帮多、秀洛代表提出:鉴于目前我县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盛行的情况,严重影响到我县的文化风气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针对民间非法组织、聚众赌博、持刀具和枪械斗殴、一有矛盾纠纷就“出兵”等问题,建议政法部门在全县范围内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刀具”、“猎枪”等武器的管制力度和对泄密人员的打击力度,齐抓共管,逐步根治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办理情况:2011年,县公安部门针对民间非法组织、聚众赌博、持刀具和枪械斗殴等现象,多次进行整治,收缴赌博工具,对参与人员进行治安处罚,严防发生流血事件,效果明显。今后将继续加大力度,会同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严防因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
  2、达日杰代表提出:取缔非法组织和帮派的不法活动,营造风正气足的良好社会环境;立足相关法律,继续禁止赌博活动,各乡镇和基层干部要大力支持禁赌工作,进一步促进社会治安不断好转;要加大社会治安管理力度,加大整治赌博等危害社会治安安全的违法犯罪的力度,参与赌博和结帮的干部职工和调解人员应予以严肃处理;要加强基层的法制宣传,让群众懂法、知法、守法。
  办理情况:为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县公安部门积极开展打击“黄、赌、毒”专项行动,并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宣传了《关于禁止“黄、赌、毒”的通告》,对群众举报和掌握的聚众赌博窝点,坚决给予打击和取缔,严肃处理参与赌博人员,其中发现党员干部参赌的及时上报纪委、监察部门,严惩不贷。同时,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经常性地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使其懂法、知法、守法。今后县政府将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3、麻保代表提出:去年多贡麻乡个别村建设项目因承建方工人斗殴,县公安局未及时解决,导致工程至今未完工,且工程质量差,要求及时解决这一问题。
  办理情况:多贡麻乡2010年实施的游牧民定居工程经相关部门多方协调已完工,工程已通过省、州验收。
  4、麻保代表提出:为维护地方社会稳定,促进邻里和谐相处,需尽快解决班玛县多贡麻乡与达日县满掌乡历史遗留的草山纠纷问题。
  办理情况:班玛县多贡麻乡与达日县满掌乡草山纠纷是一个历史遗留的问题。2011年11月,州、两县领导深入现场,研究解决此项问题,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边界纠纷未得到有效解决之前,双方牧户均不能搬入到有争议的草场上居住、放牧,未解决前先搬入草场的一方,要承担一切后果,待日后研究解决。若该草场边界争议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则由双方人民政府出面协调,将该争议地段草地(场)定为禁住、禁牧草场。因此,待时机成熟后,县政府再次组织相关部门会同达日县政府研究解决此项问题。期间,请各牧户严格按照会议内容,恪守规定,切勿入住、挑起事端。
  5、尕藏尖措、要什加、达日杰、成立尼玛、桑尖、麻保、俄龙代表提出:针对我县存在的赔偿不公平、个别公安执法人员在办案当中存在有失公允、失职、渎职、有些乡调解委员会个别成员存在工作不认真,调解偏向,不实事求是办事等问题,应及时调整,并加强调解人员的素质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的法制宣传力度,促进社会治安好转。
  办理情况:县公安局协同司法局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民警纪律作风要求,通过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对民警办案过程,实行全程监督以及责任倒查制度,发现民警在执法活动中不管不问、查处不力或不作为的,按责任倒查制度从严处理,坚决杜绝徇私枉法、放纵违法犯罪活动现象的发生。
  6、尕藏尖措、要什加、达日杰、成立尼玛、桑尖、麻保、俄龙代表提出:县人民法院要不断提高、完善相关机制,以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重点,努力促进法官队伍作风建设;应将可以公开的案件程序向社会公开。
  办理情况:县人民法院以全县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组织全院人员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等一系列服务大局、公正司法的主题实践活动,自觉用“三个至上”(即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思想指导各项工作,着力提高法官对法律精神、社情民意和新情况新问题的认知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自身的执法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在认真履行职责上下功夫,求突破。
  7、尕藏尖措、要什加、达日杰、成立尼玛、桑尖、麻保、俄龙代表提出:建议县、乡调解组织和县政协委员中应该有各寺院的主要负责人,这样对社会稳定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办理情况:全县司法调解人员共计243人,其中村级人员(包括民管会主任或成员)共计62人,占25.5%;在县政协71名委员中,有7名民管会主任和1名民管会成员,占11.3%,今后将考虑增加人数。
  8、公社、阿桑、秀洛代表提出:打击“黑车”方面,县人民检察院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大对公安机关相关案件和侦查活动、司法调解和民间调解的监督力度。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发生,执法为民,依法办案,秉公执法。司法机关应认真调查和分析“黑车”市场存在的原因及环境,明确打击方向,加大打击力度,净化车辆管理市场;进一步加强公检法司队伍的自身素质,严格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强化学习,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办理情况:2011年,全县司法机关为全力打造“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执法队伍,集中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收效显著。今后,将继续巩固教育活动成果,树立执法部门良好的形象。
  六、文化、旅游方面(2件)
  1、达日杰、阿桑、卓玛达迪代表提出:班玛为“三果洛”发祥地,果洛柯森历史文化博物馆院墙已经建成,建议解决博物馆建设及配套资金,加快果洛“柯森”历史文化博物馆的建设进程,为班玛旅游宣传和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办理情况:县政府充分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挖掘和发扬我县文化建设力度,促进班玛特色文化产业的形成和效益。果洛“柯森”历史文化博物馆的建设对于我县文化建设及历史文化的挖掘和开发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已制定相关项目的规划,并纳入《班玛县2012年项目库》。
  2、格满周代表提出:一是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增加资金投入,拓宽投资渠道,利用国家支持藏区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制定和完善鼓励社会资金进入旅游业的优惠政策;三是利用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项目落实工作;四是聘请专业的规划团队,做好班玛旅游景区控制性详规工作;五是做好与省内外媒体的交流工作,利用一切机会做好班玛的旅游宣传工作。
  办理情况:长期以来,县政府对旅游工作高度重视,既加强组织领导,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近年来,明确开发重点,推进我县国家A级景区的创建申报力度,加大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全县旅游业快速发展搭载了良好的发展平台。每年将30万元旅游发展基金列入预算,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七、民生方面(7件)
  1、才让卓玛、张学生代表建议:为了提升班玛县容形象,在县城修建若干公共厕所。
  办理情况:根据班玛县城镇建设规划,修建公共卫生厕所已纳入《班玛县2012年项目库》,正在积极争取项目专项资金,待批复后可建设。
  2、俄龙、成立尼玛、达日杰、周加才让代表提出:进一步强化干部作风建设,使其切实履行为人民服务的职责,特别是卫生、公安、银行、电信、联通等服务窗口单位的服务态度、工作责任心亟待加强。
  办理情况: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县政府要求相关“窗口单位”加强党性修养和自身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并要求县监察机关加大对服务窗口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暗访,将抽查结果与年终考评相结合,明确奖惩。同时,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监督工作中,设立了电话、意见箱等反映渠道。
  3、更南、忠保代表提出:国家和地方着眼于改变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投入了大量资金,落实了很多项目,这是好事。但是项目完成后,有些后续补助款到位不及时,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如达卡乡2004年的移民搬迁饲料粮款还没到位;前几年移民搬迁建设收尾工作至今还有8户没有落实;在移民社区修硬化道路时33户的自来水不同程度的被损坏,至今没有解决。今年又有27户自来水断水。希望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办理情况:根据省上的统一安排,全省的饲料粮补助款是跨年度发放的。达卡乡2004年饲料粮补助款是2004年年底批复下达的,于2005年发放,不存在未到位的情况,是群众对饲料粮补助款发放情况不了解所产生的误解。在移民搬迁中8户移民自筹资金在金河路临街修建了2层商铺房,现已全部建设完成,并交付使用。移民搬迁工程是按照县发改部门的建设规划和项目可研内容进行实施的,工程建设完成后,经过一年保修纳入社区管理,政府无专项资金予以维修,今后将从多方筹措资金,予以考虑解决。
  4、忠保代表提出:达卡乡移民老户和新户饲料粮补助款不一样,老户是六千,而新户是三千。移民靠这点补助款生活非常困难,能否增加其它项目的扶助。
  办理情况:今后,将逐步兑现2011年草原生态效益补助奖励机制,按政策规定,依据各乡镇和牧户草场面积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补助。
  5、旦木求代表提出:物价持续上涨,势必会影响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建议有关部门对此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物价的控制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办理情况:县物价部门会同县工商局每月对县城物价进行检测,同时上报省、州物价管理部门,也对部分主要商品粮油食盐等进行物价干预,全县未发生物价大涨大扬,也没有市场垄断,和全州其他六县物价基本持平。
  6、尕桑尖措代表建议:这两年来,随着游牧民定居、整村推进等项目的实施,移民社区的群众日益增多,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在移民区设立综合办事机构(警务室、医疗室、社区管理用房等)。
  办理情况:为了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县上将每年适时组织公安、民政等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工作,以方便牧民群众办事。2010年,县公安局设立了办证大厅,开设身份证办理、户籍证明办理、户口簿办理等窗口,为方便群众办理各类证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县卫生部门现正在筹备中。
  7、成立尼玛代表提出:近年来国家在基础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特别是给予寺院大力支持,有关部门要在项目管理、资金投入、工程质量方面予以加强,使这些投入为人民群众带来便利、实惠。
  办理情况: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强项目管理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相关体制机制,要求凡是在县的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监理单位都要在县交通和城乡住房建设部门登记造册,并签订项目责任承诺书,以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质量无保障等问题。要求交通和城乡住房建设、财政、农牧、审计等部门加强项目管理,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严格按照规定把好项目资金使用关、审计关,用好、管好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质量。
  八、其他方面(6件)
  1、公社代表提出:基层群众来县城办理身份证不方便,希望相关窗口服务单位到各乡镇巡回办证的同时,建议在县城设立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以方便群众。
  办理情况: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县政府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争取设立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2、才让卓玛代表提出: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议县上适当提高吉卡、达卡等离县城远、海拔相对较高的地区干部职工的待遇。
  办理情况:在县财力非常拮据的情况下,县政府已提高了达卡乡和吉卡乡的干部人头经费,从以前的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人每年8000元,且办公经费也比其他乡镇相对较高。
  3、张学生代表建议:目前,农林牧系统实施的项目特别多,但是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如林业站、草原站、多可河林场多年没有专业人员进来,建议分配专业技术人员。
  办理情况:工作人员紧缺是全县各单位中存在的一个普遍现象,今后县政府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通过公开考录或调整人员的方式予以充实。
  4、周加才让代表提出:每年的财政工作报告中,当年的财政预算只是个概数,没有具体单位的预算明细。建议在适当范围内公开财政预算。
  办理情况:每年财政预算中对各个单位都有明细表,并且对财政预算情况在县政府政务公示栏中进行公开。
  5、卓玛达迪代表提出,县城附近的砂石私人占有运营,严重影响了项目的实施,建议相关部门予以整治。
  办理情况:2011年9月,全县集中开展了清理整顿“四乱”工作,已将玛可河流域的所有砂石料厂关停取缔。
  6、达日杰代表提出,乡一级的项目建设资金应直接拨付到乡政府,以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工程质量管理当中,应当有村级组织人员参与。
  办理情况:历年来,各乡镇项目建设符合乡镇政府实施的,一般都由各乡镇政府自行实施,但较大的项目建设都是由省、州等上级部门直接委托相关单位负责实施,县政府无权下拨。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的所有项目工程,为了加强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县政府在加强县级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的同时,还积极鼓励老党员、老干部和群众参与到项目监督工作中,大家凝心聚力,共同打造高质量的项目工程。